医院概况
通知公告
新闻中心
医疗服务
党建文化
中医特色
院务公开
宣传教育
人才招聘
一、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制度,每年的“八一”、“十一”、“元旦”、“春节”期间,要对现役军人、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。二、定期走访与不定期专访相结合,每当遇到有天灾洪涝、伤亡等重大事件时,要及时对优抚对象进行专访慰问。三、要经常与本单位的现役军人进行书信联系,了解思想动态,介绍情况,鼓励他们努力学习,刻苦训练,为家乡争光。四、走访慰问要注重实际效果,解决实际问题,防止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。五、走访慰问要形成记录。
上一篇: 双拥工作制度下一篇:拥军优属制度
快速导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