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根据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苏办发〔2011〕46号)精神,经研究,靖江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技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合同制B超和影像诊断医生各2名。
二、报考条件、招聘对象
(一)报考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备良好的品行;
3.身体健康,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4.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、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。
(二)招聘对象:临床医学大专以上学历,35周岁以下,具有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资质和B超、影像诊断岗位工作经验;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从优(面议)。
三、招聘程序和方法
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中医院统一组织,按照公布招聘公告、报名与资格初审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、聘用等7个步骤实施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:
(一)公布招聘公告
1.按照“事前告知,公开透明”原则,在报名前分别通过《靖江日报》、靖江市中医院网(http://www.jsjjzyy.com/)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公告。
(二)报名与资格初审
1.报名时间:2017年7月10日- 2017年7月18日( 上午8:30~11:00,下午2:00~5:00),节假日除外,逾期不予补报。
2.报名地点:靖江市中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(江苏省靖江市康宁路29号),联系电话:0523-84996688。
3.报名方式: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。不接受网上、信函、电话等方式报名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,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,代报者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员的各类报名材料外,还须提供代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4.报名时须提交考生下列材料:
(1)《靖江市中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技人员报名表》以下简称《报名表》(见附件);
(2)1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;
(3)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
(4)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;
(5)执业医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;
(6)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;
(7)事业单位工作人员,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。
5.报名注意事项
(1)考生根据自身条件,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,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《报名表》。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全责。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,在任何一环节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。对伪造、编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按照《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规定严肃处理。
(2)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,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。
(3)领取准考证。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19日下午14:00~17:0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中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科领取准考证,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(三)笔试
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,总分为100分。内容均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进行考试。笔试成绩按“四舍五入”法,保留两位小数(下同)。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。
笔试时间、地点详见准考证。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。
(四)面试
笔试结束后,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: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。如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:3的,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。
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,面试内容为相关医学知识和公共卫生知识。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,60分为合格线,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。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,当场通知考生。
(五)综合成绩计算
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占50%、面试成绩占50%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,第三位小数按“四舍五入”办法处理。考生的综合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。
(六)体检
根据考生综合成绩,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综合成绩相同的,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;面试成绩仍相同的,另行组织面试确定,并在指定网站上公布。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。体检标准按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和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及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13〕186号)执行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,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。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。
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,须在体检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(事业单位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)的证明。不能提供的,取消其体检资格,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,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。
(七)公示
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,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并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。公示无异议者,确定为拟录用人员;公示期间,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经查实有据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或考生放弃签约的,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。
(六)录用
经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,由单位与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。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相关材料,逾期未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。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,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,由单位签订编外劳动合同。试用期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,不予录用。
四、纪律与监督
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,坚持"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"的原则,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和标准,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《公告》规定以及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的,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,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。靖江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全过程监督,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一经查实,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五、本公告由中医院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523-84996688(中医院)。
监督举报电话:0523-84996628(中医院纪检监察室)。
指定网站:靖江市中医院网(http://www.jsjjzyy.com/)。